很開心能受邀至楊梅國中 與大家一起分享 家暴/目睹家暴兒少 團體心理治療 的實務經驗
希望能讓更多的老師們了解他們內心的爭札及如何存在
很開心能受邀至楊梅國中 與大家一起分享 家暴/目睹家暴兒少 團體心理治療 的實務經驗
希望能讓更多的老師們了解他們內心的爭札及如何存在
受天下雜誌 親子天下邀約
與楊俐容老師等人一起編著 「情緒教育」
小五的小強就讀私立貴族雙語小學,由爺爺、奶奶帶來的。
爺爺、奶奶說:「他最近很容易生氣,動不動就發脾氣,上個星期竟然說想跳樓!我們嚇了一跳!」
我問他們,平常是由誰照顧小強?他們的父母呢?小強從什麼時候開始說這樣的話?或變得容易生氣?
爺爺:平常是我跟奶奶照顧他較多,接送他上下學與安親班。他的父母工作都很忙。
但他們也不是故意不陪他,因為小強的學費其實很貴,又要上其他課,
他們想給小強比較好的生活與讀書環境,所以比較努力賺錢。
奶奶接著又說:他從好幾個月前就開始吵著不要去安親班、不要去上學。
其實他在學校的功課還不錯,人緣也還可以,老師也有誇他,
只是最近不知為什麼考試成績退步很多,也不想寫功課,已經連續2次段考都退步到後幾名去了。
要去上課時,都一直說頭痛、肚子痛,已經有3天都待在家裡。
小強待在家裡就在看電視、打電動,偶爾看個 課外書之類的。
我請小強進遊戲室。小強一進去就坐在椅子上發呆,什麼話都不說,約10分鐘。
我同理小強:你不想說話,只想坐在這裡,頭低低的,看著地上。
小強仍繼續坐在那裡、動都沒動,完全沒反應(又過了10分鐘)。
我繼續回應小強:你或許覺得來這裡老師無法幫助你,
因為你覺得我會跟其他人一樣,希望你去上學。
可是你只想待在家裡,那裡都不去,你覺得很累。
小強終於抬頭看了我一眼,沉默的低頭下去,直到時間結束。
第二次小強主動進治療室,但仍坐在椅子上不動約10分鐘。
我同理小強:你今天仍選擇不想說話,只想坐著。
這次小強抬頭看了我,並點點頭。
我同理小強:你這次用點頭來表示你同意我說的話,沒有再把頭低下去了。
小強又看了我,再點了點頭後,約3分鐘後苦笑了一下。
我同理小強:你願意用表情跟我說話了。
小強:笑了一下。
我繼續同理:好像你最近遇到一些讓你不開心的事。
小強:嘆了氣。
我繼續同理:有些事讓你很無奈,所以你嘆了口氣。
過了15分鐘,小強終於開口:我不想去上課,也不想補那麼多的習。
我同理小強:你覺得很累,因為你每天都有好多的功課或東西要學。
小強又嘆了氣,點點頭,又沉默到治療結束。
第三次小強進治療室,換了個位置,換到離我最接近的椅子坐,
並看著我說:我不想念那個小學,因為真的有很多功課要做,又要去上安親班,然後又要去學鋼琴、心算、作文。
我同理小強:你覺得現在這個學校的課業壓力很大,還要學很多東西,加上成績下滑,所以已經壓得你喘不過氣,才不想去學校上課。
小強:對!但是他們(父母)仍叫我去,說那個學校很好,其他同學也都可以,所以我也可以。但是我真的不想念了,我趕不上了。
我同理小強:你已試著跟你父母說不想念這個小學,但他們不聽你的聲音,你很沮喪、生氣,才說要跳樓的話。
小強:嗯!
爾後,我邀請父母一定要來跟我談一次。父母終於得空過來。
我跟父母提到小強的狀況,父母一開始表示是小強挫折容忍度較低,
他的成績以前都還不錯。所以是在故意鬧脾氣,不想學。
我同理父母:小強是一個讓你們感到驕傲的小孩,所以你們想要更努力的栽培他,讓他念最好的學校,
而且我也相信以小強的「能力」的確可以將課業完成。
但現在小強的「情緒」及「大腦」都已經發出「壓力」訊號,已無法支援其「動機以完成他的學習課業」。
最重要的是,他出現「自我傷害的警訊」,更應該重視。
再往後幾次的治療時間,我邀請父母一起陪小強過來。
小強在治療室很開心的告訴我,其實他很喜歡父母陪他來,好像全家出去玩一樣。
因為,已經很久沒有跟父母一起出去玩,他們都忙著賺錢。
小強的笑容也越來越多了,已沒有再出現想要傷害自己的念頭。
我另外再安排幾次親職晤談時間,與父母一起討論,如何達到小強與父母之間的共識,
並教導父母如何重新擁有親子共樂與陪伴的時間,讓小強有的生活不再只有功課與成績。
最後父母同意讓小強轉到一般的公立小學念書,而小強在學校的適應也很好,又重拾對讀書的動機與熱情。
目前因少子化及雙薪家庭的有很多,所以很多父母都想要「望子成龍、望女成鳳」
都想要給小孩優沃的生活及最好的學校,幫兒童安排很多才藝及補習,
不僅無形中造成兒童的壓力,造成親子關係的焦慮,還差點賠上最重要的性命。
將「愛」變成「礙」。
從事心理治療與諮商已有10年以上
個案人次應已超過3500人次以上了
我所分享的個案情況
不是只有最近
而是慢慢的將這十幾年來接案的實例做整理與分享
讓更多人了解
當你擔心兒童有些情緒、心理、行為與認知上的問題時
可以立即的求助
而非等到兒童的不適當情緒、行為變得無法收拾才尋求幫忙(已出現違法行為:打人、破壞、對兒童的憤怒、對自己罪惡感)
因為這樣會耗費更多的時間進行治療
家長最常問的是:
一、改變時間要多久?
答:我真的無法預料,因為我做的心理治療不是藥物治療與開刀。無法保証要多長。
唯一能保証的事,若與心理師的建議與方法一致,治療效果才會快。
兒童的成長與改變是需要時間的(其實每一個人都一樣,改變與成長都需要時間)沒有特效藥
二、什麼時候才算好?
答:就是當初家長第一次來找心理師,所談的主訴問題已減少或消失時。
家長可以自己觀察最客觀。
三、那如果另一伴不願意配合時?
答:我真的無解。
就像醫生說,你有糖尿病、高血壓,不要再吃甜或高熱量食物。要多運動。
可是病人照樣吃與不運動。然後問醫生該怎麼辦?醫生真的也無解。
我唯一能做的事:可能需要父母先來接受親職教育,並與心理師先談談,先達到共識。
四、可以跟心理師要私人聯絡方式嗎?
簽:不行。
因為兒童心理治療與諮商是很「專業的治療關係」不是「朋友關係」不是「菜市場聊天」「婆媽朋友間分享的教養心得」
所以需要有客觀且單一的關係。才能協助個案與個案家長有所改變。
五、我都看別人的教養心得書是這樣寫的,為什麼對我不行。
答:1、因為「教養心得」是只家長對其子女(只有一~二個)的教養方式,只是單一的個案,並不能類推所有的兒童。
(就像醫生其醫學治療過2個病人,就說這個方式適用於全部的病人,我想各位父母也不認同)
2、每個兒童的先天氣質不同,認知能力、情緒發展皆不同。
3、而「某」名人家長或父母所提供的教養方式,因每個家庭所提供的金錢、人力、環境資源皆不同。
例如:1、我花了100百萬以上培養兒童學鋼琴,他鋼琴談的很好是理所當然,因為有充裕的時間、金錢與環境。
而不需幫忙家庭生計與協助父母照顧家庭。
2、若一個兒童,沒花任何一毛錢,自己自學鋼琴,
若他也彈的很好,那才是需要大力的鼓厲與增強。(這也是我真實的案例)
六、只直接問我兒童的問題
答:1、因為我沒看兒童,不知其發展、能力及先天氣質與後天環境的狀況。我真的正確的無法回答。
我先前嘗式過回答,家長一定會接:可是他怎樣怎樣?我也都有做啊?
然後就會一直無限回圈的問「問題」後,再跟我說「可是…」
2、很多時候,家長所做的方式不對或是說話內容與口氣、表情不一樣。帶來的效果差很多。
3、因為每個兒童不同、家長所能提供的資源不同,就會有不同的治療方式。
我無法以一概全,這樣對我而言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治療。
(就如同應該沒有一個醫生,不看病人就直接開藥的吧!)
究竟為什麼會這樣呢?小華媽媽自小教養的過程,其實有4點是不正確的
1、當兒童做不對行為後,沒有任何行為結果的處罰。
即從Bandura的實驗結果已証明,「不對行為被保留的原因來自沒有適當的懲處」。而用「好好說」其實不是適當的處
罰,就像實驗結果的第二組。
例如:當一個成人酒駕,如果警察只用「好好說」沒有做任何法律處罰,那麼酒駕的人只會更多,不會減少。
2、父母的行為規範及教養態度不一致。
到目前為止,大部份的父母仍用古時候的方法,即用所謂「黑白臉」來教育兒童。這是錯誤的方法。
因為除了造成兒童的認知混淆外,因為不知如何遵守規範,其次依家族治療概念來說,會造成家庭份子情感的分裂,討好
或聯合其中一個母(父),去對抗另一個父(母)。
例如:以成人比喻。當一個員工同時有2個主管時,一個主管較鬆散,對員工遲到、早退、無工作效率等規範較無所謂,而
另一主管較為嚴謹,遵守規範要求員工上班準時,及工作績效。那麼以員工的心態而言,一定會覺得較鬆散的主管是
好人,較嚴謹的是壞人,因此討厭他。而員工也不知道,到底遵守規範是不是必需的,而造成認知混淆。
3、對兒童的行為及情緒問題一直忽略:
當兒童一開始出現不對的行為與情緒時,就要很認真的看待。長大不會好,只好越來越難管教。
因為當初父母沒有規範他或處罰他,他就會認為他的「行為與情緒」是「對的」。久而久之,隨著年紀增長這不對的行為與
情緒就變成了「習慣」,以後遇到任何事,就會用此方法來因應。
等到習慣已養成才發現兒童行為越來越乖張時,才要做出處罰。這樣會讓兒童困惑,即「為什麼以前可以,現在不行!?」
例如:以食安問題為例,如果出現第一次的食安危險,政府並沒有做出處罰,或正確的規範,而認為這些財團或廠商會自己
改進,那麼長久下來當然就會再出現更多的食安問題。
4、幫兒童處理善後,讓他學會不負責任。當兒童做不對的行為與情緒時,除了做出處罰外,也要讓他學會去面對這些事
件。
例如:當他動手打人(罵人)時,父母應陪同兒童親自去跟對方家長與小朋友道歉,而不是出事了,都是父母出面道歉或幫
他找各式各樣的理由(不是故意、睡不飽、生病等)這樣只會讓兒童逃避面對他打人的事實。
面對小華我跟父母花了8個月的時間,除了讓小華接受心理治療外,
還請父母一起配合執行「規範的遵守」與「正確的處罰」,而小華在幾個月後,這些不對的行為與情緒已不再發生。
媽媽感動地跟我說:我終於不用再去學校領他。也不用一直被老師、小朋友投訴。
以前我只要看到學校或老師的電話,我都很害怕。其實這幾年我因為他已有憂鬱症,都有吃藥,現在我已經慢慢地不用再吃這些藥了。
結論:
我認為「正確的處罰」很重要,而且是必需的。原因:
1、 維持社會與生活秩序:
如果說不能「處罰」,只要靠「好好說」,那麼整個國家與社會安全就會失序。因為每個國家訂定的「法律」、公司設
定「獎懲制度」、學校訂定「校規」都是用來處罰違反規範的人。
例如:政府對酒駕者沒有處罰,那麼有多少人會遵守?上司對員工說,從今天開始對遲到、早退都不用扣錢或加班,那麼
有多少人會準時上下班?
2、 學會承擔責任:
讓他們學會為自己做不對的事「負責」,也付出做不對事的代價。
例如:今天酒駕開車撞到車或人,除了需要負法律責任,也要對傷者做出賠償。
3、 父母的規範即社會法律的前身:
即父母先必需有相同的行為規範與教養態度,一起訂定的規範也需要與社會規範一致,兒童長大了才會「無縫接軌」的
地遵守法律秩序。
例如:當他在學齡前已用打人、破壞東西來表達挫折情緒,父母認為孩子還小不懂事沒關係,不處罰,那麼長大就會繼續
用「過去習慣」的「錯誤行為」來表達其挫折情緒,等他長大後再處罰,兒童就會認知錯亂,不能適應,會很生氣
的想為什麼小時候可以,現在不行,造成行為規範的斷層。
這是我在兒童心理治療最常被問的一個問題,如果處罰小孩,會不會有創傷經驗?會是家暴嗎?
在節目上也被問了這一題,但因節目時間有限,無法好好分享,在此做一整理
我的答案是:
1、前題是如果你對他「不對」的行為給予處罰,肯定不會有讓任何創傷經驗,而且他不敢再犯。
2、釐清何謂「家暴」?即情緒性的打罵,且毫正確理由與原因,完全來自於父母的情緒性喜好。
例如:小三的小佩,因為學後沒有回家煮飯,而被父母責打。小二的小琳因為沒有去幫爸爸買煙而被責打。小四的小銘因
為父親長期賭博,而賭輸回來則對小銘拳打腳踢、大班的小儒因父母酗酒,長期無法工作,要求小儒包辦所有家事,若做
不好則打罵(以上都是我個 案的案例)。父母這樣的行為才是「家暴」行為。
3、釐清何謂「不對」行為?若因為不收玩具而故意丟玩具或哭鬧、不想吃東西而摔碗、偷東西、因為要玩3C而動手打人、玩
遊戲玩輸了而打人等。
4、重新定義「體罰」:我對「體罰」的定義就義同「處罰」。
先前在「新聞強力放送暴力犯罪是否影響到兒童?」文章中已提過,從社會學習論來看,兒童本身就會有觀察模仿的能力。
而Bandura提出認為人類的學習行為是「個人」與其「社會環境」持續交互作用的歷程。人類的行為大都經由學習而來,個體自出生就無時無刻、不知不覺中學習他人(包括自小從家庭、到學校、最後到社會)的行為,隨著年齡的增長,在行動、思想、感覺以及對事物的看法,終於變成一個這個人的「價值觀」。
從Bandura在1963年的實驗結果發現「兒童可經由觀察學習而學到不適當的行為」。
對於「不對」的行為是否會被保留,最重要的還是看「行為結果是否被增強或被處罰」。
實驗內容分為3三組:一組打橡皮人被獎賞、一組打橡皮人沒被獎賞與處罰、一組打橡皮人被處罰。
以兒童模仿不對行為的頻率結果:看到被獎賞的兒童,打人的行為做多、其次是什麼都沒做(沒獎賞、沒處罰)、最後是看到被處罰的兒童,打人的行為最少。
案例:
父母帶小三的小華(化名)來我時,是因離家出走被警察發現,自己也無能為力,無法管教而帶來。
媽媽說自小活動量就很高、只要不順他的意就會用生氣、打人、摔東西、很衝動所以常常不小心弄壞很多東西。
我以為長大就會好,可是一直都沒有。以前帶他出門,我們就很痛苦,因為他會去弄別人的東西,然後又會弄壞,常常要跟在屁股後面收拾善後。之前帶他去店家,他竟然玩鐵捲門開關,差點壓到自己與別人,常在公共場合,大吵大鬧。
我其實從小就一直有「好好跟他說」、而爸爸其實對他也很嚴,會打他。我們也是一點扮黑臉與白臉啊!可是他就是不聽,我真的沒辦法了。我們也是因為他,其實也不敢在生第二個,因為顧他就讓我們心力交瘁。在學校也是常常與同學打架、吵架,學校老師也沒辦法管,直到上次,他偷了同學的錢,我很生氣罵他,他竟然也打我一巴掌,我當時嚇到了,也很生氣,就打回去一巴掌,他竟然給我離家出走。
其實像這樣沮喪、無能為力、心力交瘁、不知所措、難過、罪惡感的父母我處理過很多。每個父母一定都會說:「我都有好好跟他講呀!」可是他就是不聽!怎麼會這樣?
ps:經家長同意,請勿轉載
媽媽帶著4歲的玲玲(化名)來工作室,並指出,玲玲只要生氣、或不順她的意,她就會故意尖叫、咬人、抓人及捏人。
前幾天,媽媽下班回家就發現,玲玲叫爸爸陪她去公園玩。爸爸告訴她,等吃完飯再去。玲玲就開始生氣,鬼吼鬼叫地丟玩具。全家都是受害者,媽媽指出腰上、手臂上及腿上的咬痕、瘀青給我看。
我詢問媽媽,當玲玲做出這樣不對的行為時,她都怎麼處理?
媽媽說:「我就好好跟她說,叫她不能做這些事,可是她都不聽,我就跟她說,你再這樣做,我叫大家(爸爸、奶奶及姊姊)都不要理你了!」
玲玲反而更生氣,就走過來捏她,讓媽媽直搖頭說:「我真的沒辦法了!我很怕她去幼稚園也會這樣打人!」
我了解媽媽的無助及挫敗感後,請媽媽至單面鏡後面,學習如何做同理與設限。
我帶玲玲進入治療室,玲玲在玩的過程中,的確常會故意用小積木與球丟我、拿彩色筆畫地板等。我用低沉且堅定的語氣跟玲玲說:「當我不要你做這些事情時,你很生氣,你不喜歡被別人規範,你想要用這樣的方式告訴我,你在生氣。」我藉此表達對玲玲的同理。
不過,我接下來告訴她:「小積木與球不是拿來丟人的,是拿來玩的,如果你想丟,可以丟向不倒翁;彩色筆不是拿來畫在地板上,你可以畫在圖畫紙上。」這是我告訴她的設限與選擇(圖)。
同時我告訴她:「如果你再拿這些東西丟人,或將彩色筆畫在地板上,我禁止你的遊戲時間10分鐘(剝奪式處罰),並會讓你站在角落10分鐘(施予性處罰)。」我告知她行為後果(處罰)。
治療結束後,我向媽媽解釋:「過去你不適當的方法,例如:用關係威脅(邀請全家人不理她),會讓玲玲感到害怕被拋棄,反而更生氣。」
因此我請媽媽將剛才觀察到的「設限」 、「同理」及「行為後果(處罰)」的方式,回家練習這樣做。
往後幾個月的治療過程中,玲玲用尖叫與丟東西來表達生氣的頻率越來越少。幾個月後,媽媽說:「她現在不會再亂發脾氣,也學會等待與行為控制。」
媽媽還開玩笑地說:「我們家的人終於不再被『家暴』了,『小暴龍』終於消失了。」
六月時接受媽媽寶寶的郁鈞採訪
對於「遊戲治療」的好奇及想讓更多人知道
遊戲治療中心理師的角色、遊戲治療的方式及讓父母知道當孩子需要被幫忙時,可以即時求助
不要再有「迷思」概念,來找心理師就是代表孩子「有精神問題」,
因為孩子受限於認知與語言的發展,無法完整及充份表達其內在想法、感覺與需求。
另外,在採訪時的小插曲,當郁鈞問我,我處理的個案類型?
我回答:類型很多包括兒童性侵、家暴、情緒與行問題、早療、自我傷害、偷竊等
並請我幾個分享案例時,卻直說這些都太驚悚,不能寫啦!有沒有比較輕微的問題,不然家長會太害怕。
於是我分享兒童發展的議題,比較不會嚇到父母。
也謝謝郁鈞的採訪,讓更多人認識遊戲治療
我分享其中一部份:治療師在遊療的角色
「黃欣妏諮商心理師說明,在遊戲治療的過程中,諮商心理師對於兒童的表現不會給予任何評價,且不給予改變的壓力,並強調需隨著兒童的步伐,不嘗試去加速治療過程。例如:當孩子畫出任何色彩的雲朵,只是具體的描述(如:你畫了紅色的雲),而非含有價值批判的話語(如:天空有紅色的雲嗎?),及在遊戲中兒童沉默不語,沒有選擇玩玩具或不和心理師互動,心理師也會接納並表示同理。藉此以創造讓孩子感受充分自由的情境,孩子也會因為在對諮商心理師感覺信任,且覺得可以充分做自己的情境下,將内在的情緒透過玩耍來表達,並在表達後,學習面對與控制,進而發現自己的能力。」
在節目上分享了實務經驗,談談如何戒斷3C成癮
小威今年二年級,家長帶來在等待區時,就在玩手機。媽媽說小威從小活動量就很大、睡眠又少、又無法好好坐著、排隊、很衝動。所以我每次帶他出門,就很痛苦,常常坐不住,只好拿手機給他,他才會安靜。我問媽媽相關發展史後,問這樣用手機安撫他的時間持續多久?媽媽說從大概2歲多吧,因為他不肯好好在桌上吃飯,所以我只好在餐桌上放平板卡通給他看。我請小威進來時,小威說:等一下,我還沒玩完,我不進去。我回答:你現在可以選擇把手機放下進來,或是選擇繼續拿手機不進來,那麼今天整天都不能玩手機(設限與選擇)。小威氣乎乎的說:我不要。我再重申一次後,小威才心不甘情不願的進來。
像小威這樣的兒童的3c迷,我幾乎治療過上百個。基本上情況大同小異,從小就是用3C來當媬母,導致已養成「沒有手機不能活」的習慣。
爾後,我教導父母一起配合,透過行為治療來戒斷從小被父母養成習慣的3C迷。
第一步:我跟父母解釋將3C定義為「增強物」而非「安撫物」。
何謂「安撫物」就是當小朋友用哭、鬧、喊、叫的方法,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時(玩具、3C等),父母就趕快塞給他們,讓他們安靜,以「安撫他們的不對的情緒與行為」。這是錯誤的,一旦不對的行為及情緒一再被安撫後,他們就以為「哭、鬧、喊、叫」的行為是「對的」所以下次又再會用「哭、鬧、喊、叫」來討他們要東西(3C)。所謂「增強物」意即,「先」做對的行為「後」給予獎勵品(即3c)。
重點是給的時間點不同,效果差很多。在哭鬧「馬上」給,就會讓兒童學會哭鬧,即會哭的小孩有糖吃。在學會不哭鬧「後」再給玩具,兒童才會學不哭鬧。
例如1:以大人來說,若以哭鬧喊叫來要求薪水,若老闆就給他薪水,則下次每個人都會用這一招來要求。所以,一定是要求大人將工作做完後(對的行為),老闆才會給「薪水」(獎賞)。
例如2:又以社會事件為例:如果自己跑去玩或爬山,不聽法規出事後用「哭鬧喊叫」要求賠償,若政府為了某些因素安撫他們,就答應他們,那以後,所有的人民就會用這一招「哭、鬧、喊、叫」來要求國賠(看起來目前就是這樣)。
第二步:學會「延宕滿足」及找「替代物品」。
我先跟父母說,下次來治療時,請他帶自己要看的書來(即替代物品),若不要帶書「只能」坐好等,等到跟老師說完話時(約15分鐘),回到家才能玩15分鐘的電腦(這時電腦就是增強物,而這段等待的時間就是延宕滿足的練習,不要馬上滿足其物質慾望)。
第三步:正確的懲處(用低與沉穩的口氣訴說,不帶任何情緒)。
我就會與父母一起配合,如果沒有學會坐好(或功課寫完、家事做完)等,用「哭鬧喊叫」這種不對的方式來要東西,那除了不會給你玩手機(剝奪式處罰),還會讓你罰站10分鐘(施予性處罰)。
第四步:將3c變成休閒產品(即將自己的責任做完,才玩的東西),不是生活必需品。
其實任何東西,例如:咖啡、酒精、3c等只要「過量」都會傷害身心。所以不是不能使用,而是要學會自我控制,適時適量。
我的臨床經驗,若家長一起配合話,其實約一個月的治療,約4、5次,每個小朋友都會有很大的改變。就以小威為例:三個月後,小威再每次的治療結束後,已可自己拿起書來閱讀(用書代替3c),讓父母很欣慰。家長表示,小威在家已可減少使用3C,而已知道只有功課與家事做完,才會有15~30分的3C時間,小威已學會延宕滿足、自我控制及戒斷3c。
結論:當然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給3C讓他們養成習慣,然後就沉迷、最後就成癮。像父母明知道毒品、煙、酒是不好的東西,會成癮的東西。你們也不會從小就給小孩們這些物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