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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節目上分享了實務經驗,談談如何戒斷3C成癮

 

      小威今年二年級,家長帶來在等待區時,就在玩手機。媽媽說小威從小活動量就很大、睡眠又少、又無法好好坐著、排隊、很衝動。所以我每次帶他出門,就很痛苦,常常坐不住,只好拿手機給他,他才會安靜。我問媽媽相關發展史後,問這樣用手機安撫他的時間持續多久?媽媽說從大概2歲多吧,因為他不肯好好在桌上吃飯,所以我只好在餐桌上放平板卡通給他看。我請小威進來時,小威說:等一下,我還沒玩完,我不進去。我回答:你現在可以選擇把手機放下進來,或是選擇繼續拿手機不進來,那麼今天整天都不能玩手機(設限與選擇)。小威氣乎乎的說:我不要。我再重申一次後,小威才心不甘情不願的進來。

 

像小威這樣的兒童的3c迷,我幾乎治療過上百個。基本上情況大同小異,從小就是用3C來當媬母,導致已養成「沒有手機不能活」的習慣。

 

爾後,我教導父母一起配合,透過行為治療來戒斷從小被父母養成習慣的3C迷。

 

 

第一步:我跟父母解釋將3C定義為「增強物」而非「安撫物」。

         何謂「安撫物」就是當小朋友用哭、鬧、喊、叫的方法,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時(玩具、3C等),父母就趕快塞給他們,讓他們安靜,以「安撫他們的不對的情緒與行為」。這是錯誤的,一旦不對的行為及情緒一再被安撫後,他們就以為「哭、鬧、喊、叫」的行為是「對的」所以下次又再會用「哭、鬧、喊、叫」來討他們要東西(3C)。所謂「增強物」意即,「先」做對的行為「後」給予獎勵品(即3c)。

 

重點是給的時間點不同,效果差很多。在哭鬧「馬上」給,就會讓兒童學會哭鬧,即會哭的小孩有糖吃。在學會不哭鬧「後」再給玩具,兒童才會學不哭鬧。

 

例如1:以大人來說,若以哭鬧喊叫來要求薪水,若老闆就給他薪水,則下次每個人都會用這一招來要求。所以,一定是要求大人將工作做完後(對的行為),老闆才會給「薪水」(獎賞)。

例如2:又以社會事件為例:如果自己跑去玩或爬山,不聽法規出事後用「哭鬧喊叫」要求賠償,若政府為了某些因素安撫他們,就答應他們,那以後,所有的人民就會用這一招「哭、鬧、喊、叫」來要求國賠(看起來目前就是這樣)。

 

第二步:學會「延宕滿足」及找「替代物品」。

         我先跟父母說,下次來治療時,請他帶自己要看的書來(即替代物品),若不要帶書「只能」坐好等,等到跟老師說完話時(約15分鐘),回到家才能玩15分鐘的電腦(這時電腦就是增強物,而這段等待的時間就是延宕滿足的練習,不要馬上滿足其物質慾望)。

 

第三步:正確的懲處(用低與沉穩的口氣訴說,不帶任何情緒)。

         我就會與父母一起配合,如果沒有學會坐好(或功課寫完、家事做完)等,用「哭鬧喊叫」這種不對的方式來要東西,那除了不會給你玩手機(剝奪式處罰),還會讓你罰站10分鐘(施予性處罰)。

 

第四步:3c變成休閒產品(即將自己的責任做完,才玩的東西),不是生活必需品。

         其實任何東西,例如:咖啡、酒精、3c等只要「過量」都會傷害身心。所以不是不能使用,而是要學會自我控制,適時適量。

 

我的臨床經驗,若家長一起配合話,其實約一個月的治療,約45次,每個小朋友都會有很大的改變。就以小威為例:三個月後,小威再每次的治療結束後,已可自己拿起書來閱讀(用書代替3c),讓父母很欣慰。家長表示,小威在家已可減少使用3C,而已知道只有功課與家事做完,才會有15~30分的3C時間,小威已學會延宕滿足、自我控制及戒斷3c

 

 

結論:當然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給3C讓他們養成習慣,然後就沉迷、最後就成癮。像父母明知道毒品、煙、酒是不好的東西,會成癮的東西。你們也不會從小就給小孩們這些物品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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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欣妏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