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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藝術台 品格教育1   

 

 

 

 

這是我在兒童心理治療最常被問的一個問題,如果處罰小孩,會不會有創傷經驗?會是家暴嗎?

在節目上也被問了這一題,但因節目時間有限,無法好好分享,在此做一整理

 

我的答案是:

1、前題是如果你對他「不對」的行為給予處罰,肯定不會有讓任何創傷經驗,而且他不敢再犯。

 

2、釐清何謂「家暴」?即情緒性的打罵,且毫正確理由與原因,完全來自於父母的情緒性喜好。

      例如:小三的小佩,因為後沒有回家煮飯,而被父母責打。小二的小琳因為沒有去幫爸爸買煙而被責打。小四的小銘因

      為父親長期賭博,而賭輸來則對小銘拳打腳踢、大班的小儒因父母酗酒,長期無法工作,要求小儒包辦所有家事,若做

      不好則打罵(以上都是我案的案例)。父母這樣的行為才是「家暴」行為。

 

3、釐清何謂「不對」行為?若因為不收玩具而故意丟玩具或哭鬧、不想吃東西而摔碗、偷東西、因為要玩3C而動手打人、玩

      遊戲玩輸了而打人等。

 

4、重新定義「體罰」:我對「體罰」的定義就義同「處罰」。

 

 

 先前在「新聞強力放送暴力犯罪是否影響到兒童?」文章中已提過,從社會學習論來看,兒童本身就會有觀察模仿的能力

 

Bandura提出認為人類的學習行為是「個人」與其「社會環境」持續交互作用的歷程。人類的行為大都經由學習而來,個體自出生就無時無刻、不知不覺中學習他人(包括自小從家庭、到學校、最後到社會)的行為,隨著年齡的增長,在行動、思想、感覺以及對事物的看法,終於變成一個這個人的「價值觀」。

 

Bandura1963年的實驗結果發現「兒童可經由觀察學習而學到不適當的行為」。

 

對於「不對」的行為是否會被保留,最重要的還是看「行為結果是否被增強或被處罰」。

 

實驗內容分為3三組:一組打橡皮人被獎賞、一組打橡皮人沒被獎賞與處罰、一組打橡皮人被處罰。

 

以兒童模仿不對行為的頻率結果:看到被獎賞的兒童,打人的行為做多、其次是什麼都沒做(沒獎賞、沒處罰)、最後是看到被處罰的兒童,打人的行為最少

 

案例:

        父母帶小三的小華(化名)來我時,是因離家出走被警察發現,自己也無能為力,無法管教而帶來。

媽媽說自小活動量就很高、只要不順他的意就會用生氣、打人、摔東西、很衝動所以常常不小心弄壞很多東西。

我以為長大就會好,可是一直都沒有。以前帶他出門,我們就很痛苦,因為他會去弄別人的東西,然後又會弄壞,常常要跟在屁股後面收拾善後。之前帶他去店家,他竟然玩鐵捲門開關,差點壓到自己與別人,常在公共場合,大吵大鬧。

       我其實從小就一直有「好好跟他說」、而爸爸其實對他也很嚴,會打他我們也是一點扮黑臉與白臉啊!可是他就是不聽,我真的沒辦法了。我們也是因為他,其實也不敢在生第二個,因為顧他就讓我們心力交瘁。在學校也是常常與同學打架、吵架,學校老師也沒辦法管,直到上次,他偷了同學的錢,我很生氣罵他,他竟然也打我一巴掌,我當時嚇到了,也很生氣,就打回去一巴掌,他竟然給我離家出走。

 

其實像這樣沮喪、無能為力、心力交瘁、不知所措、難過、罪惡感的父母我處理過很多。每個父母一定都會說:「我都有好好跟他講呀!」可是他就是不聽!怎麼會這樣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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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欣妏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