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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藝術台 品格教育  

 

 

 

究竟為什麼會這樣呢?小華媽媽自小教養的過程,其實有4點是不正確的

 

 

1、當兒童做不對行為後,沒有任何行為結果的處罰

       即從Bandura的實驗結果已証明,「不對行為被保留的原因來自沒有當的懲處」。而用「好好說」其實不是適當的處

       罰,就像實驗結果的第二組。

 

      例如:當一個成人酒駕,如果警察只用「好好說」沒有做任何法律處罰,那麼酒駕的人只會更多,不會減少。

 

2、父母的行為規範及教養態度不一致

      到目前為止,大部份的父母仍用古時候的方法,即用所謂「黑白臉」來教育兒童。這是錯誤的方法。

      因為除了造成兒童的認知混淆外,因為不知如何遵守規範,其次依家族治療概念來說,會造成家庭份子情的分裂,討好

      或聯合其中一個母(父),去對抗另一個父(母)。

 

     例如:以成人比喻。當一個員工同時有2個主管時,一個主管較鬆散,對員工遲到、早退、無工作效率等規範較無所謂,而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另一主管較為嚴謹,遵守規範要求員工上班準時,及工作績效。那麼以員工的心態而言,一定會覺得較鬆散的主管是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好人,較嚴謹的是壞人,因此討厭他。而員工也不知道,到底遵守規範是不是必需的,而造成認知混淆。

 

3、對兒童的行為及情緒問題一直忽略:

     當兒童一開始出現不對的行為與情緒時,就要很認真的看待。長大不會好,只好越來越難管教。

     因為當初父母沒有規範他或處罰他,他就會認為他的「行為與情緒」是「對的」。久而久之,隨著年紀增長這不對的行為與

     情緒就變成了「習慣」,以後遇到任何事,就會用此方法來因應。

      等到習慣已養成才發現兒童行為越來越乖張時,才要做出處罰。這樣會讓兒童困惑,即「為什麼以前可以,現在不行!?」

 

     例如:以食安問題為例,如果出現第一次的食安危險,政府並沒有做出處罰,或正確的規範,而認為這些財團或廠商會自己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改進,那麼長久下來當然就會再出現更多的食安問題。

 

4、幫兒童處理善後,讓他學會不負責任。當兒童做不對的行為與情緒時,除了做出處罰外,也要讓他學會去面對這些事

      件。

 

      例如:當他動手打人(罵人)時,父母應陪同兒童親自去跟對方家長與小朋友道歉,而不是出事了,都是父母出面道歉或幫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他找各式各樣的理由(不是故意、睡不飽、生病等)這樣只會讓兒童逃避面對他打人的事實。

 

 

面對小華我跟父母花了8個月的時間,除了讓小華接受心理治療外,

還請父母一起配合執行「規範的遵守」與「正確的處罰」,而小華在幾個月後,這些不對的行為與情緒已不再發生。

 

媽媽感動地跟我說:我終於不用再去學校領他。也不用一直被老師、小朋友投訴。

以前我只要看到學校或老師的電話,我都很害怕。其實這幾年我因為他已有憂鬱症,都有吃藥,現在我已經慢慢地不用再吃這些藥了。

 

 

結論:

我認為「正確的處罰」很重要,而且是必需的。原因:

 

1  維持社會與生活秩序

       如果說不能「處罰」,只要靠「好好說」,那麼整個國家與社會安全就會失序。因為每個國家訂的「法律」、公司設

       定「獎懲制度」、學校訂定「校規」都是用來處罰違反規範的人。

 

      例如:政府對酒駕者沒有處罰,那麼有多少人會遵守?上司對員工說,從今天開始對遲到、早退都不用扣錢或加班,那麼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有多少人會準時上下班?

 

2  學會承擔責任:

       讓他們學會為自己做不對的事「負責」,也付出做不對事的代價。

 

       例如:今天酒駕開車撞到車或人,除了需要負法律責任,也要對傷者做出賠償。

 

3  父母的規範即社會法律的前身:

       即父母先必需有相同的行為規範與教養態度,一起訂定的規範也需要與社會規範一致,兒童長大了才會「無縫接軌」的

       地遵守法律秩序

 

      例如:當他在學齡前已用打人、破壞東西來表達挫折情緒,父母認為孩子還小不懂事沒關係,不處罰,那麼長大就會繼續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用「過去習慣」的「錯誤行為」來表達其挫折情緒,等他長大後再處罰,兒童就會認知錯亂,不能適應,會很生氣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的想為什麼小時候可以,現在不行,造成行為規範的斷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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