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黃欣妏諮商心理師
這篇文章想協助大家,以東方文化、哲學及社會角色的觀點來探討孝順怎麼影響親子間的關係。
一、孝順的起源與概念:
最早對孝的概念出自於《尚書》的「太甲中篇」及「君陳篇」,以祭祀及父子關係為主軸。然後由儒家學說加以發揚光大,而有《孝經》一書。其開宗明義為:『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,不敢毀傷,孝之始也。立身行道,揚名於後世,以顯父母,孝之終也。』
意思是:我們的身體,來自父母,不能任意傷害。是孝的開始。我們做人處事,要名揚後世,以光宗耀祖,是孝的終點。所以,華人子女被教育對父母的情感關係,以「附屬性」及「功能性」為主。所以,華人子女從出生開始,已不能完全屬於自己,屬於家庭、屬於父母。
二、孝順定義:
孝順(filial piety)這一詞來自華人儒家文化對父母應該表現的責任與義務。 因此對照西方文化並沒有相對應的文字。勉強翻譯以filial piety來表達,大約意指與子女關係中的虔誠或忠誠。由此可知,孝順的定義為「主從關係」的忠誠或順從。
三、孝順的實踐:
(一) 百善孝為先:
1、在《禮記、內則18》篇記載:『父母有過,下氣怡色,柔聲以諫。…父母怒、不說,而撻之流血,不敢疾怨,起敬起孝』。意思是:父母有過錯,只能勸諫,不能違逆。雖將自己打的皮開肉綻,也不敢有怨言。
2、《孔子家語》也記載「曾子受杖」的故事:『曾子耘瓜,誤斬其根,曾晳怒,建大杖以擊其背,曾子僕地而不知人久之』。曾參在田裡耕作稍不留神,斬斷了瓜的根。曾晳舉起手上的大杖就向曾參打去。曾參因自認有錯,就跪在地上讓爸爸打到暈倒在地,過了很久才慢慢醒過來。
從上述華人對子女「孝」的教育與故事看到,可任由父母打罵且不能埋怨。在東方文化中對子女的打罵被視為孝的表現。因此,子女孝順的結果,很可能一不小心連命也要奉獻,真的是「孝」裡藏刀。
(二)親子間資源交換的回報關係
在華人的親子關係中以「養育」子女的「施與得」為主要意識型態,而「養育」所需要的一切經濟資源,已影響家庭內經濟運作。而父母期待在子女長大後,需有所回報。但在這回報關係中,已變成用金錢、物質或情感回饋來衡量彼此關係,而非發自內在的「愛」。
(三)「誰」應該孝順?
誰才算是「家人」應該要孝順?是「兒子?」、「女兒?」、「媳婦?」在華人的研究中可以看到「孝順」的主要照顧者為「媳婦」、其次是「女兒」,最後是「兒子」。在性別角色期待上常視為「女性的天職」、「為愛犧牲」的象徵。但是談到家庭內「權益」及「福利」時,「媳婦」、「女兒」又自動「被忽略」認為「女兒將來是別人的」、「媳婦是外人」等「父權主義思想」,進而造成家庭內不平等關係,影響「子」、「女」、「媳」在親情關係裡的委曲或痛苦。
四、東方傳統文化的「孝」要怎麼變「愛」?
(一)子女不再是父母的「財產」或「附屬品」:
子女應被視為獨立的個體,父母需了解是因為「愛」而生育,而非「功能性」回報,例如:「捧斗」、「光耀門楣」、「利益交換」。
(二)去除傳統家庭文化「迷思」:
與「子女」、「子媳」不同住不代表「不孝順」、「被拋棄」、「兒子被搶走」等不安全感的心理恐懼。不同住單純只是有允許有個人心與身的獨立空間與時間。
(三)去除父母年老後的「負面標籤」:
「一定需要依賴」、「一定缺乏自主性」、「成為社會負擔」等「弱化」老人的能力。很多老年人因健全醫療的普及,早已延年益壽。許多企業家、總統都已高齡70歲以上,仍活躍在社會與職場上,而非家庭社會的「負債」。
(四)協助子女身心獨立:
受少子化影響,很多子女的學業或人生,來自父母金錢與人脈的「大力協助」,缺乏獨立自主性。於是,成家立業後,仍缺乏責任感,變成「媽寶」,所以應減少過度的幫忙。
華人文化的「孝」與西方文化談的「愛」在期待上本有所差異,這樣的哲學議題,可以讓我們去思考親子關係的「本質」,究竟是「有條件」的人倫回報或是「無條件」的互相尊重?
